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掀起严打整治高潮

罗干要求公安机关“打黑除恶”
2001-04-1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10日电(记者 张传亚)公安部今天在京召开公安机关“打黑除恶”暨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他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,以深入开展“打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为龙头,迅速掀起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的高潮,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,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。

罗干指出,去年12月以来,全国公安机关与检察、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、通力协作,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“打黑除恶”专项斗争,破获了一大批影响恶劣、危害严重的黑恶案件,摧毁了一批黑恶势力,依法严惩了一批长期称霸一方、作恶多端、民愤极大的黑恶分子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。但是,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,目前,刑事案件总量持续上升,爆炸、杀人、抢劫、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猖獗,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势力为害一方,一些地方社会治安秩序不好,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。公安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搞好严打整治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,动员、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以战斗的姿态,昂扬的斗志,迅速投身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去。

罗干强调,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,广泛发动群众,把“打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。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又要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。公安机关要层层落实“打黑除恶”责任制,上级公安机关要尽快派出工作组,深入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,检查、督促、指导工作。要尽快突破一批黑恶大案要案,迅速抓获一批黑恶势力的首要和骨干分子。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纪检、监察机关要确定一批涉及“保护伞”的黑恶大案,加强督办,彻底查清,依法依纪严惩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。工商、税务、海关、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公安政法机关的工作,为公安政法机关侦查办案创造有利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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